植物专项养护。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种植植物,丰富的肉质感让很多人喜欢。下面就给大家带来植物种植等相关内容,帮助大家学会植物种植。感谢您的阅读,植物59网小编向您推《宁陵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22-2019年)》,欢迎您参考,希望您喜欢!

宁政〔2017〕21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陵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宁陵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8日

宁陵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县种养业结构,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2016〕75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商政〔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以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为引领,以种养结构调优、加工能力调强、经营规模调大、产业链条调长为方向,大力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着力推进全县农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强化创新引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效率,使农业供给与市场需求更加契合有效。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要注意把握好三个前提,一是保障粮食安全,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原则,时刻绷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二是改善生态环境,发挥农业的生态和服务功能,以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三是增加农民收入,在结构调整中不断开辟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确保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基本原则。

1.布局区域化。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农业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发展基础等因素,优化作物区域布局。

2.经营规模化。抓住土地三权分置的机遇,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规模化带动产业发展,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3.生产标准化。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中心,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着力打造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逐步建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和产业集群,增强和扩大我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4.发展产业化。树立大农业、全链条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压缩普通玉米面积10万亩,结合农业产业扶贫,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全县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发展符合企业加工标准的优质专用小麦10万亩;优质油用、食用花生30万亩;优质水果25万亩;优质瓜菜20万亩。全县养殖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新增肉牛4000头,新增奶牛900头,新增饲料作物种植面积2万亩。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左右,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占全县的比重提高到28%,从业人员占全县的比重提高到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在确保口粮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产业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结构,聚焦四优两促,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一)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加快优化小麦品种和品质结构,推进优质专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实现优质优价。在具体措施上,依托乡、村基层组织,整建制推进优质专用小麦发展,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规模化生产;立足我县农产品加工优势,引导小麦加工企业与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实现产销对接,以宁陵县双马面粉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宁面业有限公司、宁陵县豫峰面粉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载体,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优质专用小麦基地。到2019年,全县发展以加工馒头粉、面条粉为主的优质专用小麦基地10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农机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中央储备粮宁陵直属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发展优质花生。加快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优质高油酸油用型、食用型花生品种,提高优质花生标准化生产水平,围绕播种、收获、摘果、干燥、脱壳等关键环节,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加速农机农艺融合,推进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根据我县西部地区砂壤土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优质大果花生,打造一批具有宁陵特色的优质花生基地。到2019年,全县发展优质油用、食用花生30万亩,间作套种白腊杆10万亩,建设花生高产高效示范基地1个;建设花生秸秆畜用清洁化生产试验示范区1个;花生单产增长10%,总产提高到10.5万吨以上;优质油用、食用花生比率达到50%以上;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突破70%。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发展优质草畜。坚持稳猪禽,促牛羊,强奶业的发展思路,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推进全县畜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促进猪、禽、牛、羊协调发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在具体措施上,要抢抓全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机遇,着力扩大优质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提升优质草畜发展水平。一是发展优质饲草生产。推广青贮、微贮、氨化等实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积极争取上级粮改饲项目,抓好粮改饲试点工作,在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方面,做到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支持牧源养殖有限公司、天浚养殖有限公司、宁陵县宁宝种猪有限公司、商丘圆梦牧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展订单农业。二是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奶牛肉牛品种改良,引进优质奶牛肉牛新品种(系),实施好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应用胚胎移植、性控冻精等高新生物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三是扩大奶牛、肉牛生产规模。加快奶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推进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提升奶牛单产水平;支持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和肉牛育肥。四是持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建、改扩建养殖场要高标准设计,引进智能化、现代化养殖设备,注重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饲养管理新技术,推进畜牧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要突出抓好奶业生产,抓好适度规模肉牛养殖,促进肉牛生产再上台阶。到2019年,全县新增肉牛4000头、新增奶牛900头,新增饲料作物种植面积2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发展优质果蔬。充分发挥宁陵中国酥梨之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着力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特色突出、有市场竞争力的果蔬品牌,带动全县优质果蔬产业发展。

到2019年,重点在石桥镇、逻岗镇、孔集乡等乡(镇)发展优质酥梨基地22万亩,在阳驿乡等乡(镇)打造设施葡萄基地2万亩,在乔楼乡、赵村乡等发展桃生产基地1万亩,果树面积稳定在25万亩;以阳驿乡、程楼乡、城郊乡、赵村乡、孔集乡、逻岗镇和柳河镇为重点,发展黄瓜、辣椒、大蒜、西甜瓜、茄果类等瓜菜基地15万亩(含复播),带动全县发展优质瓜菜20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树立大农业、全链条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聚发展,做大农产品原料基地,做响农产品品牌,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河南省福润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张弓酒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集群。到2019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3家以上,其中省级3家以上、市级2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5个以上,其中省级集群达到2个以上、市级集群达到2个以上,其它集群1个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至30亿元集群达到2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六)促进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

1.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综合执法、市场信息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物资、技术、信息、管理等综合服务超市,开展单项服务、套餐服务和一站式全程服务。支持供销社、粮食、邮政系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和参与合作式、订单式农技推广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委农办、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管理,整合提升,切实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发展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需求,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扩大中高端供给,改变目前农产品优的不多、多的不优的现状。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发展种养业的精深加工,推动产品转型升级和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发展循环农业,实现高效优质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和谐发展。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重点支持年轻人在农村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委农办、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社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

3.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7年底全部实现确权到户,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入股、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围绕耕种管收等关键环节,支持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管理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委农办、县编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

4.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示范工程建设,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优质花生标准化示范区、设施农业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推广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科技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机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

5.推进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大型化、智能化,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农机农艺相结合,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设机械化作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农业畜牧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机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

6.创新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创新涉农融资担保方式,推动大型农机具、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债权、保单、仓单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扩大农业保险覆盖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以及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合作保险,探索建立农民和保险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保险合作机制。鼓励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涉农企业和种养农户,由保险机构直接给予融资+保险的一揽子资金和保险支持,政府给予相应农户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

7.推进标准化农业生产。建设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依据标准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高标准粮田标准化示范区、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按照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相、品牌。着力打造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增强和扩大我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信科技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机局、县供电公司

8.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产地直销配送市场建设,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改造低温运输等冷链配送设施,鼓励集中产销区,培育冷链物流企业,建设一批冷链物流体系。建立市场与产地相匹配的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益农信息社等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优专特、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和乡村旅游资源进入电商平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畜牧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农机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政策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农业畜牧局要强化对种养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县财政局要围绕支持种养业结构调整工作,研究制定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政策。县国土资源局要合理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用地,特别要充分考虑农业产业发展尤其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合理确定用地标准,预留用地空间。县供电公司对花生、玉米等烘干机械用电要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建立观摩、评估、通报和奖惩制度,切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建立问责机制,对推进不力者进行督办和问责。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和通报制度。

附件:1.宁陵县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分解表

2.宁陵县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分解表

zw59.com延伸阅读

中鹤践行农业供给侧改革 优质大豆喜获丰收


金秋十月,在河南省浚县中鹤集团鹤飞农机合作社5万亩优质大豆种植区现代化收割机来回穿梭。2016年中鹤集团积极践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自身流转的5万亩耕地搞粮豆轮作,全部种植优质大豆,近日喜获丰收。

中鹤集团鹤飞农机合作社车师傅抓起一把大豆,丢一颗到嘴里,脸上露出丰收的喜悦。

粮豆轮作实现藏粮于地

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中国农业经济运行中有总量平衡问题,但结构性问题更为突出,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力气推进种植业、畜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林结合、种加养一体。

2016年中鹤集团积极践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自身流转的5万亩耕地全部种植大豆,搞粮豆轮作。河南省浚县中鹤集团鹤飞农机合作社王彦军告诉记者,粮豆轮作后,大豆每亩产量能增加20斤至30斤,玉米产量可以提高5%~10%。并且每亩地少施化肥十几斤,减轻了土壤板结,增加了有机质,土壤营养状况得以改善,有利于土地的保护。

一年种玉米,一年种大豆,这样的轮作一方面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另一方面大豆固氮肥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改善了土壤结构,提高了土壤肥力,有利于实现藏粮于地。合作社负责人王彦军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

粮豆轮作还为合作社土地整理提供了便利。据鹤飞农机合作社农技经理张明胜介绍,大豆收割时间早,有足够时间完成整地,这对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耕地的抗旱、抗涝能力,具有积极作用,还可减轻低温冷害对农业的影响。

此外,粮豆轮作还可以减轻病虫害和杂草危害。轮作可改变某些病菌、害虫的生存环境,减轻病虫害;一些伴生或寄生性杂草如小麦田间的燕麦草、豆科作物田间的菟丝子,轮作后由于失去了伴生作物或寄主,可被消灭或抑制为害。

优质大豆收割现场

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大豆生产

据农业部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大豆种植面积仅为9756万亩,种植面积不断下滑。上世纪50年代末,大豆种植面积曾达到1.9亿多亩,2005年时大豆面积为1.4亿多亩,但到了2015年,大豆面积仅为9756万亩,比2005年减少4630万亩。

近年来,受比较效益下降、进口冲击等影响,大豆生产出现下滑,产需缺口扩大。2015年,我国大豆进口量达到8169万吨,为历年之最,占全球大豆贸易量的70%左右,已是世界第一大大豆进口国。

据预测,未来5-10年我国大豆年需求增量约400万吨。目前,我国大豆平均亩产只有120公斤左右,而美国平均亩产214公斤、巴西平均亩产191公斤、阿根廷平均亩产185公斤。距离世界先进水平仍有差距。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围绕人的需求进行生产,使农产品供给在数量上更充足,在品种和质量上更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当务之急,要加大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力度,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的生产。

2016年4月,农业部公布了《关于促进大豆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着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大豆生产,提升大豆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大豆生产发展的思路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是扩大面积。力争到2020年大豆面积达到1.4亿亩,比2015年增加4000万亩。二是提高单产。力争到2020年大豆平均亩产达到135公斤,比2015年提高15公斤。三是提高品质。力争到2020年食用大豆蛋白质含量提高2个百分点,榨油大豆含油率提高1个百分点。四是提高效益。通过加快科技创新、经营体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实现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优质大豆收割现场

积极践行粮改饲、种加养,提升品质,增加效益

近年来中鹤集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在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规模化生产中,发现以往的农业产业结构不符合规模农业的规划,籽用玉米种植难以实行全程机械化,于是流转后的耕地改变传统的小麦、玉米季节轮作方式,改籽用玉米种植为饲用玉米种植,实现了小麦、饲用玉米种植的全程机械化。种植结构的转变,为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提供了条件。

推进结构性改革,是兴农之要。当前农业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难题,表现各不相同,但病根都出在结构方面。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既能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更有利于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

农业方式怎么转,种养结构怎么调,最基本的就是,优化结构、因地制宜,提升品质,增加效益。就是要确保农民的种植收益。中鹤集团通过粮改饲发展全株玉米青贮,或者大豆种植,可以提高优势产区的种粮效益,能够改土增粮,藏粮于地。举例来讲,按我国目前平均水平测算,种普通玉米一亩地收获400公斤籽粒和440公斤秸秆,总收入约800元。而种专用青贮玉米如按3500-4000公斤计算,总收入1200-1500元。由于全株青贮玉米收割时省去了脱粒、晾晒、处理秸秆等环节,能够有效缓解收割时农村缺青壮年劳动力的问题,关键是粮改饲还可以带动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增值,减少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可以说是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共赢。

中鹤集团在保证青贮玉米种植响应国家种加养、粮改饲的基础上,实现粮豆轮作积极践行中央农业三大任务之二调减玉米、增加大豆。集团用青贮玉米、大豆秧和小麦秸秆发展规模化肉羊、肉牛养殖,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和草业。大幅提升了牛羊肉的生产能力、水平和产品质量。牛羊养殖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施用于粮食和果蔬种植,减少农业种植中农药、化肥的使用,实现农业循环生产和环境保护。形成了地种粮、粮结秆、秆喂羊、羊拉粪、粪还田的绿色、低碳农业。以此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供给能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0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漳政综〔2015〕18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产业。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87号)精神,结合漳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注重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抽调技术骨干,构建稳定的团队,着力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注重开展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应用性技术研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公益性研究经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

(二)创新种业科研育种机制。引导种子种苗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研发中心,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通过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子,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应用育种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特别是现代生物技术,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模式,开展新品种选育,逐步建立基础性研究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体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

(三)建设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农博会平台作用,主动对接厦门自贸区,积极开展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海峡种苗,提高两岸种苗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鼓励两岸种业在品种研发、资源利用、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品牌建设以及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双向交流;支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海峡两岸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台办、农业局)

二、加快产业推进体系建设

(一)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种子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家、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支持国内外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种子研发中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对于企业科研、加工、贮藏等用地,优先提供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力争培育1-2个省级重点种子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

(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种子企业开展的商业化联合育种项目予以扶持。科技、教育部门要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成果参股等方式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

三、加快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建设

(一)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预算经费作为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地方传统优良品种提纯复壮与扩繁、新品种选育和扶持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等,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单位或个人选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审(认)定、登记的奖励20万元,通过省级审(认)定、登记的奖励10万元。对取得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奖励30万元,对于列入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省级重点种子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改善设施设备和开展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奖励办法由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

(二)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对种业发展所需的固定资产购置、基地建设、品种研发和种子收储等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及时审批,切实解决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将种子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范围,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

(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种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多渠道、多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增强实力,扩大经营。(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人民银行)

(四)支持种业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我市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扶持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基地、种质资源库与原种圃、良种繁育基地、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品种试验鉴定站、国有良种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有良种场资源开展现代种业建设。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将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予以支持。农业部门要将种子生产、种子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优先审批种子企业种子生产加工规划建设用地,保障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用地。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支持种子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五)实行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四、加快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一)培育引进高端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建立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科研和管理精英人才队伍。保障科研优秀人才农作物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对来我市工作的域外科研优秀人才和管理精英人才,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配偶工作、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优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二)建设高质量的种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合作办学,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建立科研人员有效流动机制。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提出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到种子企业兼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五、加快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队伍。(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保障种业管理工作经费。市、县(市、区)要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三)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扩大试验鉴定内容,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实验鉴定技术平台和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提高供种保障和调控能力。在全市建立种子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对杂交水稻和大宗蔬菜种子的品种结构、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监测与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按照分级储备,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漳州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发改、人社、经信、教育、科技、国土、规划、工商、台办、人行、国资、国税、地税、质监、银监、保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部门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全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设立种业发展专项预算资金,落实好各项任务和措施,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农业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8日(漳州市种子管理站)

2017年长沙市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规范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工作方针

坚持监测工作服务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执法工作,强化监测工作在管理和执法上的技术支撑作用。坚持监测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监测对象实现主导产业全覆盖、规模基地全覆盖、主要产品全覆盖。

二、监测计划

全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完成2606批次,土壤检测200批次,共计2806批次。

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一)蔬菜(含食用菌)

1、监测对象:各区县(市)蔬菜规模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必检)、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

2、监测时间: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蔬菜规模生产基地全年监测四次,分别于1月、5月、7月、11月抽样;内六区蔬菜生产基地全年监测六次,分别于1月、3月、6月、7月、10月、11月抽样;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全年监测六次,分别于1月、3月、4月、6月、8月、10月抽样,自抽样开始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

3、监测数量:全年监测蔬菜(含食用菌)1846批次。其中各区县(市)蔬菜规模生产基地1366批次(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各55批次,每次220批次,四次共880批次;岳麓区、开福区、天心区各15批次,芙蓉区、雨花区、高新区各12批次,每次81批次,六次共486批次);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480批次(每次80批次,其中每个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每次10批次)。

4、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普通丝瓜、西葫芦、南瓜、长豇豆、菜豆、扁豆、结球甘蓝、球茎甘蓝、芥蓝、花椰菜、青花菜、结球白菜、普通白菜、菜薹、紫菜薹、食荚豌豆、莴苣、莴笋、油麦菜、萝卜菜、蕹菜、苋菜、芹菜、芫荽、西芹、叶芥菜、茎芥菜、茼蒿、菠菜、冬寒菜、甘薯叶、黄秋葵、落葵、紫背天葵、萝卜、胡萝卜、马铃薯、甘薯、韭、葱、姜、蒜等蔬菜和新鲜双孢蘑菇、香菇、平菇、金针菇、秀珍菇和杏鲍菇等食用菌。

5、监测项目: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包括砜和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脲等58种农药。

6、抽样、检测、判断依据:抽样标准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DB43/T459-2009)、《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NY/T762-2004)、《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8855-2008)、《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2103-2011)、《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NY/T1379-2007、NY/T761-2008、GB/T19648-2006、GB/T20769-2008、SN/T1973-2007、SN/T2114-2008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2763-2014和农业部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限量值的规定执行。

(二)水果

1、监测对象:各区县(市)水果规模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必检)。

2、监测时间:水果规模生产基地1-9月进行抽样,自抽样开始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

3、监测品种:桃、梨、李、葡萄、西瓜、草莓、枣等。

4、监测数量:全年共监测100批次。

5、监测项目:同蔬菜监测项目。

6、抽样、检测、判定依据:抽样按照DB43/T459-2009、GB/T8855-2008、NY/T789-2004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NY/T761-2008、NY/T1379-2007、GB/T20769-2008、GB/T19648-2006、SN/T1973-2007、SN/T2114-2008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2763-2014和农业部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限量值的规定执行。

(三)茶叶

1、监测对象: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茶叶规模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必检)。

2、监测时间与品种:全年监测于5月的上旬进行抽样,自抽样开始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监测品种为当年生产的绿茶、红茶。

3、监测数量:全年共监测40批次。

4、监测项目: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溴氰菊酯、乙酰甲胺磷、吡虫啉、氟氰戊菊酯、氯菊酯、甲胺磷、杀螟硫磷、三氯杀螨醇等11种农药。

5、抽样、检测、判定依据:抽样按照DB43/T459-2009和GB/T8302-2013、NY/T789-2004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GB/T23204-2008、GB/T23205-2008、GB/T5009.103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判定按照GB2763-2014和农业部农药禁用公告规定执行。

(四)稻谷(糙米)

1、监测对象:长沙市区域商品粮生产基地及其加工企业(三品一标企业必检)。

2、监测时间与品种:全年监测于9-11月进行抽样,在11月2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监测品种为当年有机稻生产基地早稻和所有基地中晚稻。

3、监测数量:全年共监测50批次。

4、监测项目: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丙溴磷、二嗪磷、三唑磷、辛硫磷、乐果、毒死蜱、吡虫啉、啶虫脒、克百威、三唑酮、咪鲜胺和噻虫嗪等16种农药残留量。

5、抽样、检测、判定依据:抽样按照DB43/T459-2009和NY/T789-2004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GB/T20770-2008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判定按照GB2763-2014和农业部农药禁用公告规定执行。

四、重金属风险监测

1、监测对象: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蔬菜、稻谷(糙米)规模生产基地。

2、监测时间:另行确定。

3、监测数量:全年共抽检560批次。其中农产品监测360批次(蔬菜310批次,浏阳市稻谷(糙米)50批次);土壤监测200批次,每区县(市)在蔬菜抽样点对应抽取土壤各10批次;每区县(市)双季稻区土壤抽样点确定20个,分别于休耕期(3月)抽取土壤20批次,耕种期(9月)抽取土壤20批次,且每个抽样点都必须进行GPS定位。

4、监测项目:农产品监测铅、镉、砷、汞4种重金属;土壤监测铅、镉、砷、汞4种重金属和PH值。

5、抽样、检测、判定依据:农产品抽样按照DB43/T459--2009、GB/T8855-2008、NY/T2103-2011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GB5009.122010、GB/T5009.152014、GB/T5009.112003、GB/T5009.172003系列标准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2762-2012、NY861-2004的规定执行。土壤监测抽样按照NY/T1121.1-2006的规定执行;检测按照NY/T1121.2-2006、GB/T22105.1-2008、GB/T22105.2-2008、GB/T17141-1997、的规定执行,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15618-1995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抽查

1、监测对象和监测时间:具体督查时间、品种、地点、对象及结果报送均按照市农委通知要求开展。

2、监测数量:全年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共210批次。按照市农委《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重点节假日(春节、两会、中秋、国庆)、高温季节(7、8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配送中心、收购储运企业的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其中开展蔬菜监督抽查六次,每次抽样不少于30批次,全年共180批次;开展水果监督抽查两次,每次抽样不少于15批次,全年共30批次。

3、监测项目:蔬菜、水果重点检测禁限用农药残留项目,具体参数由中心依据GB2763-2014标准进行确定。

4、抽样、检测、判定依据:抽样、检测按照蔬菜、水果规定执行。监测结果判定按照GB2763-2014标准规定执行。

六、定性监测

1、监测对象:蔬菜、水果、食用菌

2、监测时间:全年每月中安排完成

3、监测数量:全年完成34.1万批次,其中浏阳15万批次;宁乡14万批次;长沙县、望城区各2万批次、岳麓区、开福区各3000批次,天心区、雨花区各1500批次;高新区、芙蓉区各1000批次。

4、监测项目: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

5、判定依据:执行标准为:国标:GB/T5009.199-2003,行标:NY/T448-2001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好监测工作方案。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年度监测计划和方案的制定,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具体制定每次监测工作方案并承担实施,委粮油处、蔬菜处、经作处、市场信息处要积极配合确定监测基地和集中配送中心。

(二)按时实施好农产品抽样工作。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按时、合规做好抽样与检测工作,坚持现场采样,并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上必须由区县(市)农委监管人员或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各生产基地、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和收购、储运企业等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抽样工作,凡拒绝接受抽检的,其农产品一律按不合格论处。

(三)规范做好样品检测工作。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做好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及时向市农委质监处报送监测结果。

(四)及时通报监测结果。每次监测结果由市农委通报至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省农业委员会和市食安委。

2019年茶树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


全国茶园发生的病虫害主要有茶小绿叶蝉(小贯小绿叶蝉)、黑刺粉虱、灰茶尺蠖、茶尺蠖、茶毛虫、茶橙瘿螨、咖啡小爪螨、角胸叶甲、茶网蝽、茶黑毒蛾、茶黄蓟马、茶棍蓟马以及茶饼病和炭疽病等,2019年为有效控制茶树主要病虫害,将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确保茶叶生产和质量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重大病虫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害虫总体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茶树病虫为害损失率控制在10%以内。茶叶质量符合我国茶叶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防控策略

以生态调控为基础,以理化诱控和生物防治为重点,以科学用药为应急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治理,优先采用健身栽培、免疫诱抗、灯光诱捕、色板诱集和生物农药以及保护和利用天敌等绿色防控技术,科学、安全、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进区域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保障茶叶质量安全和茶园生态环境安全。

三、防控措施

(一)分区防控重点

1.华南茶区:主要包括海南省、云南南部、广东中南部、广西南部、福建东南部。以茶小绿叶蝉、咖啡小爪螨、灰茶尺蠖、茶毛虫、茶丽纹象甲、角胸叶甲、茶黑毒蛾、茶卷叶蛾类、茶黄蓟马、茶橙瘿螨、黑刺粉虱、茶饼病和茶炭疽病等为主。

2.西南茶区:主要包括云南中北部、西藏东南部、四川省、贵州省和重庆市。以茶小绿叶蝉、灰茶尺蠖、茶毛虫、茶棍蓟马、茶网蝽、茶黄蓟马、茶黑毒蛾、黑刺粉虱、茶跗线螨、茶饼病、茶炭疽病、白星病等病虫为主。

3.江南茶区:主要包括广东北部、广西北部、福建北部、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东南和西部、安徽省和江苏南部。主要病虫是茶小绿叶蝉、灰茶尺蠖(或茶尺蠖)、黑刺粉虱、茶毛虫、茶蚜、茶丽纹象甲、角胸叶甲、茶小卷叶蛾、茶白星病、茶炭疽病和茶饼病等。

4.江北茶区:主要包括湖北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陕西南部和甘肃陇南。以茶小绿叶蝉、灰茶尺蠖、茶毛虫、黑刺粉虱、茶蚜、茶细蛾和茶炭疽病等病虫为主。

(二)主要技术措施

1.茶小绿叶蝉。维护茶园周边自然植被,间作显花草本和木本植物,秋冬季在园边适度留养杂草,为蜘蛛类、寄生蜂类提供庇护场所,增强生态控制潜能。生产季节,适时分批勤采,清除茶行间杂草,控制虫口基数。达到防治指标的田块,可选用以下药剂喷施:印楝素、藜芦碱、茶皂素、呋虫胺、茚虫威、联苯菊酯、虫螨腈、唑虫酰胺等。

2.灰茶尺蠖(茶尺蠖)。结合茶园秋季中耕施肥,翻耕土壤,减少土中越冬虫蛹的成活率。在灰茶尺蠖常发茶园安装诱虫灯,羽化高峰期开灯诱杀成虫。保护和利用茶尺蠖绒茧蜂、单白绵绒茧蜂、蜘蛛类等重要天敌。在灰茶尺蠖成虫羽化期,每亩放置2~3套灰茶尺蠖性信息素诱捕器,诱杀雄虫。使用茶尺蠖病毒制剂进行生物防治,防治适期宜掌握在第1、2代或5、6代的低龄幼虫期。虫口基数达到或超过防治指标时,可选用药剂:茶核苏云金、苦参碱、短稳杆菌、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联苯甲维盐等。

2.茶毛虫。利用茶毛虫群集的习性,进行人工捕杀。在茶毛虫成虫羽化期,安装诱虫灯诱杀成虫,每亩放置2~3套茶毛虫性信息素诱捕器诱捕雄虫。使用茶毛虫病毒制剂进行生物防治,防治适期掌握在低龄幼虫期。虫口基数达到或超过防治指标时,可选用药剂:苦参碱、短稳杆菌、高效氯氰菊酯、联苯甲维盐等。

4.茶橙瘿螨。适时分批勤采,带走部分成螨、卵、幼螨和若螨。秋末用石硫合剂或矿物油封园。在茶橙瘿螨发生高峰前期,可选用藜芦碱、矿物油予以防治。

5.黑刺粉虱。加强茶园管理,疏枝清园,促进茶园通风透光以抑制其发生。越冬代成虫羽化始盛期,使用信息素+黄板诱杀成虫,每亩挂诱虫板15~20块。第1代幼虫孵化盛期,可喷施噻虫嗪联苯、溴氰菊酯等药剂。秋季在越冬虫口偏高田块可用石硫合剂、矿物油等进行封园。

6.茶黄蓟马。适时分批勤采,恶化其营养条件和庇护场所,带走部分卵、若虫和成虫。以信息素+蓝色、或信息素+黄绿色诱虫板诱杀成虫。结合茶小绿叶蝉和灰茶尺蠖等主要害虫防治时进行兼治。

7.茶跗线螨。分批勤采,尤其是结合夏茶的机采。防治药剂可用乳油矿物油。非采摘茶园或秋后封园,则喷施石硫合剂、矿物油等。

8.茶饼病。适时分批勤采,结合茶园改造,选择适宜时期修剪和台刈以去除病叶。清除枯枝,改善茶园通风透光性,增施磷、钾肥,增强茶树抗病能力。在历年发病较重茶园中,可在发病初期连续喷施苯醚甲环唑或吡唑醚菌酯等药剂二次,间隔7天-10天。

9.茶炭疽病。在新植茶园时,选种抗性的健壮种苗。平衡施肥以提高茶树抗病力,及时剪除病枝。适时采摘。对于重发茶园,可选用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等进行防治。

备注:本技术方案所列农药仅供茶叶为国内销售的茶园使用参考,出口茶园防控病虫害须针对出口国的检测要求慎重选择农药。具体使用浓度、使用方法及安全间隔须仔细阅读农药标签和产品说明书。

全国农技中心

责任编辑:王伟

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为做好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高风险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我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了《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监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地农业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论断和四个最严的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本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符合国务院食安委、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局要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列入重要议程,组织协调相关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市的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样品抽样工作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协助承担市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开展辖区内的抽样工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样品制取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各项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样品抽样工作方案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我局农监与种子管理科。

三、确保工作质量。

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按《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进行,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开展相应的溯源管理、监督抽查和执法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承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所承担的监测任务的抽样和检测工作,协助市农业局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管理办法》和《监测方案》的要求,确保各项监测工作依法、依规、依法定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宁陵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22-2019年)》由植物种植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您在种植植物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植物专项养护”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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